关于写回族文化和生活发展现状方面的资料(最好是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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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回族文化和生活发展现状方面的资料(最好是书籍)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18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回族人的生活习惯
出差在回民聚居区待了一个多月,耳闻目睹了一点点回民的生活习惯:
在饮食上,回族人普遍吃牛、羊、驼等反刍类偶蹄食草动物,不吃马、驴、骡、猪、狗肉,不吃动物血液和自死动物.尤其禁食猪肉.回族很讲究饮食卫生,注意淋浴和洗涤.走进农村回族清洁整齐的屋内,往往可看见门后房梁上吊着一个水罐,下面有通下水道的浅坑,这里是人们经常沐浴大净的地方.平时洗脸、洗手,则用汤瓶,而不用脸盆.汤瓶又名洗壶,它最早从阿拉伯传入,现在城里的回族饭馆,也常挂着一块绘有“汤瓶”的清真木牌,有的还在汤帆”F加添“虎图白”棍或阿文的“清真言”,以示这是地道的伊斯兰文化.
衣着方面,回族的男人,一般头戴回回帽,从颜色上看,有无沿小白帽、小黑帽,大多数喜欢戴白帽.有的不戴帽子,用白毛巾或白布裹头,俗有缠头回回之称.还有的因教派不同、地区不同而戴角回回帽的,如有五角帽、六角帽、八角帽等.冬天,一些年老的回民,如阿訇不喜欢戴绵帽子,头上仍戴一顶白帽子,耳朵上戴一对绣花的青耳套(棉制或皮制).上衣一般喜欢穿双襟白衬杉,有的还喜欢穿白裤子,白袜子,显得十分整洁、明快、庄重.
回族男女都喜好穿青坎肩.特别是回族男的在白衬衫上套一件青坎肩,对比强烈,清新悦目,显得为文雅庄重.到了严冬,穿了棉坎肩或皮坎肩,再穿上罩衣,舒适方便,保暖而不显臃肿.高寒地区的回族还喜欢穿二毛皮衣、胎皮衣和老羊皮大衣.
回族妇女的衣着打扮也很讲究.一般都头戴白色圆撮口帽,搭盖头.戴盖头的习俗,源于阿拉伯国家,受伊斯兰教的影响.在阿拉伯地区,原来风沙很大,水源缺乏,人们平时难以及时沐浴净身.为了防风沙,讲卫生,妇女们自己缝制了能遮面护发的头巾.久而久之,逐步形成了回族妇女戴盖头的习俗.盖头有少女、媳妇、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绿色的,嵌金边,上绣素雅花草图案;已婚妇女戴黑色的,只披到肩头;上了年纪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披到背心处.回族妇女一般都穿大襟衣服.少女和媳妇很喜欢在衣服上嵌线、镶色、滚边、绣花,而且喜欢佩戴金银手镯、耳环、戒指,有的还点额,染指甲
回族的丧葬礼,是人一生结束后由邻里乡亲、朋友等进行哀悼、纪念、祈祷的一种仪式,是回族民俗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回族群众认为,生是死的起点,死是生的结果.作为在世的人,对于亡人不论其贵贱或贫富,不管是子孙满堂,还是鳏寡孤独,都要尽埋葬的责任,并要葬之以礼.回族的葬礼,既有回回民族的习俗特点,又有伊斯兰教处理死者的信仰性质. 回族丧葬习俗随着回回民族的形成而逐渐形成.回族的丧葬习俗至迟在明代就已基本形成.明代回族著名学者李贽生前遗嘱:“倘一旦死,总择城外高单,向南作一坑,长一丈,阔五尺,深至六尺即止.既如是深,如是阔,如是长矣,然复就中复掘二尺五寸深土,长不过六尺有半,阔不过二尺五寸.以安予魄.既掘深了二尺五寸,则用芦席五张,填平其下,而安我其上,此岂有一毫不清净者哉!我心安焉,即为乐土,勿太俗气,摇动人言,急于好看,以伤我之本心也.虽马诚老能为厚终之具,然终不如安余心之为愈矣.此是余第一要紧言记. 我气已散,即当穿此安魄之坑.未入坑时,且阁我魄于板上,用予在身衣服即止,不可换新衣等,使我体魄不安.但面上加一掩面,头照旧安枕,而加以白布巾单,总盖上下,用裹脚市甘字交缠其上.以得力四人平平扶去.待五更初开门时寂寂抬出,到街扩所,即可装置芦席之上,而板复抬回以还迟在明代已形成. 第一,实行土葬,忌火葬.回族实行土葬,传说是根据伊斯兰教关于安拉造化人类始祖阿旦,是由上上造成,死后仍归于土上而来的,有“入土为安”之说.回族有句俗语说:“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这就充分说明了叵族实行土葬, 并且死在哪里就埋在哪里.
回族的土葬法跟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除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外)的土葬有着本质的区别.回族的土葬不用棺椁, 由来已久,且至今还保持着.清咸丰时回族宗教学者蓝熙所将 《天方正学》说;“清真殡葬,不需棺椁,以身归土.因其清净也.”《陈江雁沟里丁氏族谱·感纪旧闻》记载,回族丧葬是“殡不以木”.现在回族人亡后,仍不用棺椁,只是用木板或水艇等来安放尸体,葬后再拿回木板或木匣. 忌火葬的习俗至今也未改变,回族为什么忌火葬呢?因为火刑是安拉使用的,只有安拉掌握这个权力,一般人不能用.还说,火刑是罪人死后受刑的地方.另外,还说,伊斯兰教处理死人不用火刑.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逐步形成了人死后忌火葬的习俗. 第二,主张速葬.回族的丧葬根据伊斯兰教“三日必葬”的规定,一般是早上死,下午埋,晚上死,次日早上埋,最多不能超过三天.个别特殊情况的,也有第四天埋的.清代初回族著名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择要解丧葬篇》说:“按圣教,翌日必葬.盖谓尸以入土为安,不得久停”.泉州回族《丁氏族谱祖教说》在反映明朝嘉靖年间丁家丧葬习俗时说,这里的回族习俗多年来一直是“葬不过三日”.避免停尸过长,腐烂发臭,以保持卫生. 第三,从俭节约.由于受伊斯兰教 “葬必从俭”的影响,在处理丧事上,主张薄葬,提倡俭省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回族有一句俗语:“死后铺金盖银,不如生前厚养孝顺.”所以,现在回族办丧事,一是不用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缠身.回族这种从俭习俗,不仅现在这样,过去也是比较注意的.如泉州回族《丁氏家谱说》,回族亡者 “殓不重衣”,这就明确了回族人死后不穿戴各种衣服等.二是不设灵位,不搞繁文缚节;出殡仪式简单、安静,不雇用吹鼓手吹吹打打,也不讲究任何排场,埋葬不用殉弊物,不搞什么纸车纸马、童男意女等纸涪.送葬中禁止摆设任何祭品,不举行任何祭典. 第四,一律平等.回族在处理丧事上,无论是地位较高的掌权者.有一定影响和威望的阿訇、学者,还是普普通通的教民,鳏寡孤独无人照料的人;不管是长寿的百岁老人,还是呀呀学语的幼儿,均无贫富贵贱之分,大小之区别,一律平等.都是在阿匐的引导下,用水冲洗后,白布缠身,举行殡礼,最后将尸体抬往墓地安葬. 第五,有自己的场地.不管是回族聚居区,还是与汉族杂居区,都有自己圈好的坟地,决不允许别的民族人往里埋葬,也不到汉族和其他民族的坟地去埋.在回族聚居区,有的为了就近方便,还根据地域、家族等情况,分几个坟地.回族不信风水,只要干燥、平稳的地方就可作坟地.凡是回族都可以埋在一起,各占一穴地,反对多占地盘在临终前,一般都注意做好这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请阿訇给病人念“讨白”,祈祷真主饶恕病人的罪过,要求病人仟悔和反省自己.二是要“口唤”,即病人平时接触的邻里乡亲、朋友,与病人如果发生过口角、矛盾,甚至结下仇恨的,这时要主动向病人说“色俩目”要“口唤”,讲明原情,消除误会与隔阂,以期互相原谅,了结往轧 三是病危时,要求周围肃静,不乱哭乱喊,嘻笑吵闹,少在病人跟前行走.除了病人的亲骨肉和守候在病人身旁的阿自或在群众中德高望重并懂得伊斯兰教教规的人以外,其他人均不能入室,直到逝世.
回族人逝世,一般都称“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毛提”.“毛提”是波斯语,也即逝世之意.“归真”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去世的称法.回族无论怎么称呼逝世.但部忌说 “死”这个词.为什么呢?这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有很大关系.因为伊斯兰教把死当作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并把它理解为嘎来布(即肉体)的消失和“罗罕”(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而不是生命的归结.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当中就形成了一种习惯,忌说“死了”
回族的葬礼,东自长江三角洲,西至帕米尔高原,南起海南岛的“天崖海角”,北达黑龙江畔.大同小异,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几项程序:
(一)停尸.回族人停止呼吸后,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亲人,要当即给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还要整好尸体,把头扶向右侧.人逝世后不能停在睡觉的床上,有条件的要安排在通风凉爽的客堂大厅,如住房紧张或家境贫寒,可在客房地上铺上席子或停尸床.将尸体安置于上面,但不能停放在伙房.停尸必须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干西.并在尸体上要覆盖一块洁净的白布单.与此同时,要派人分头通知本坊教长及亲戚朋友,邻里乡亲.并在直系亲属中.推选出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管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等事情.
(二)善面.也叫探“埋体”(尸体).这一程序相上干汉族向遗体告别.当阿旬、满拉、亲朋、乡邻来丧主家后,在向丧主和亲属表示哀悼后,到停尸房揭开亡人头上覆盖的白布单.看看面容.然后根据亡人的年龄、去逝的原因.多方而劝说丧主家不要过于悲哀和号淘大哭,讲述人生客观规律.回族反对丧家拍胸抓发、跺脚喊叫的怨恨之哭.
在“善面”过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礼,忌丧家妇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礼.同时,如是夫妻一方死了,只许在亡人净身前.“善面”哭泣,净身以后不许再看面容.
在人亡后若当天未能埋葬,还得“坐夜”,一般要请一位深明伊斯兰教义的长者看守亡人.“坐夜”者要身上干净(洗 过大净),停尸的孩子要点上香烛直到天明.为了消磨时间,“坐夜”者要给丧主家的.
人讲人世间的真善美,假恶丑,讲穆罕默德 的智慧故事.劝人要行善事等等.在我国东 北和其他一些地区,回族“坐夜”时,还情教长给亡人的眼、鼻、嘴、可等“捻七窍米”,表示亡人不空见真主,这种习俗是回族对亡人表示的一种怀念,代亡人祈求真主饶恕生前罪过的一种善良愿望.守夜的人不能睡觉,有的地方为防止坐 夜者寂寞瞌睡,由二至三人轮流守或一起守.守夜者至午夜后要吃干果换食. 坐夜,忌大声喧哗,忌玩赔、打扑克.
(三)备殓.回族俗称缝“克番”.回族的“克蕃”有两个特点,一是从颜色上看,无论是哪个地区,都是白色的,不用有色的布料.二是从选料质量看,不分富贫贵贱一律用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绫罗绸缎和其它高级面料.为什么回族在备殓 时要坚持这两点呢?主要是受伊斯兰教的影 响.穆罕默德曾说:安拉最喜欢白色布,生者着白衣,死者穿白布做“克番”.
给亡人备“克番”,不是象有的人说的那样,用一块白布一裹就行.而是有的讲究,其样式、规格、要求,全国各地大体相同,但男女有别.男亡人用的殓服有三件:一是大殓,回 族俗称“大卧单”,长短要略长于身,上 各余出六七寸.二是小殓,回族俗称“小卧 单,也叫“二单”,长短要如身,但上下 两头不留余地,宽约四尺五寸.三是衬衣, 回族叫“格米素”或护心“斗娃”.长自肩 至踝骨,宽约一尺二寸左右.肩上要开缝,再加帽子一个,长共约九尺.
女亡人的殓服,比男的多两件.除了同用男子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头各一件.
(四)净身.也叫“着水”或称洗“埋宜台”.净身无论在清真寺还是在丧主家,都要准备好浴床(一般是洗干净的门板)、汤瓶、温水、毛巾等.如在丧主家净身,离清真寺较近的,都从寺里担水,途中担水人累了,可以由另一人替换,但水桶底不许落地.
净身一般由三人承担,即一人专门灌水,一人帮助冲洗,一人带上手套,双手轻轻洗涤.手套一般要准备两幅,洗上身时用一幅,洗下身时用一幅.洗时不许汤瓶落地,不用肥皂.净身用的水,一般是事先煮好的皂角水,无皂角时,清水也可以,但一定是未经任何污秽污染过的干净水.净身用的水床是专用的,一块单人床板大小的木板,四边应有约 2 厘米左右高的镶边,以防水溢,尾部呈三角形,留有出水口,各地清真寺均备有水床供人们使用.按教义,战死疆场的战士、断气后而生下孩子的产妇等 ,可免去着水之礼.
给亡人净身,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但无论洗男洗女,其程序都是一样的.洗法和活人平时洗大净一样.洗下身时一般都要注意遮掩住羞体.回族给亡人净身,除了洗涤的三个人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人内.
亡人净身后,将其尸移到准备好的“克番”布上,按照有关习俗规定,先右后左,层层包裹,先裹“格米素”,后裹小卧单,再裹大卧单,最后加冠.并将腰部、头、足都用白布带子扎紧.女尸还要加裹胸和盖头.对在战争中为国为教牺牲的回民,免于洗礼,免于穿“克番”,允许着血衣埋葬.
在给亡人穿“克番”时,要在“克番”上撒一些香料、冰片、樟脑水、香水等.其目的是为了防腐驱虫,也是对死者怀念的表现.
在穿好“克番”后,将亡人放在木匣子里(有的地方是用牛皮做的担架),入匣时用布单和其它物品遮住太阳.起灵时由四人或六人抬起.拾木匣子的人中途累了可以换人,但匣子不许落地.不雇人抬灵,一般都由直系亲属担任.
〔停尸禁忌〕亡人停于堂屋,供亲友前来吊唁望丧,不设灵堂,不设灵位祭品.穆斯林认为,人的生死由真主主宰,因此理智忍耐、节制悲哀是十分必要的.前来哭嚎的人往往会受到在场人的劝导,但亲人离世,一场痛哭还是免不了的.人亡故后,忌称“死”字,一般以“无常”、“口还”、“归真”等词代称,不能说“ 尸体”, 称之以“埋体”〈阿拉伯语〉.在停放“埋体”的地方,严禁鸡、狗等小动物进入,一般不允许打开穿布观看亡者.
(五)殡礼.回族称站“折纳则”.殡礼,是回族丧葬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凡参加殡礼的人必须洗大净.殡礼的领导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长担任,也有的根据亡人的遗嘱来确定,不论辈份、地位,只要懂伊斯兰教规,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即可.
殡礼有的在丧主住宅院里进行,有的在院外选一块平坦、干净的地方进行.其形式颁礼拜差不多.先将尸体放在西边,主持人靠近“埋体”站立,其他参加者脱鞋随后排班站立,诵《古兰经》有关片段,并举意,求真主饶恕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大的和小的,男的和女的,并祈求活就活在伊斯兰道路上,死就死在“伊玛尼”的根基上.之后,向左右说“色俩目”.至此殡礼结束.回族的殡礼一般不放在日出或日落进行.妇女不参加殡礼,不送葬.
(六)下葬.回族的坟墓全部是南北方向,均呈长方形的一个坑,且口大底小.土质坚硬的地方,墓深五至六尺.土质较软的地方,深约一丈左右.一般坟长六尺宽三尺.在坑底的西边挖一个与坟坑平行的深洞,长约六尺,宽三尺,高三尺,其形状,上面是弓形,下面是平的.这个小洞只要人能弯腰出入即可.在地下水位较高或易塌陷的沙滩上,一般只挖一个三尺左右的坑,同时准备一个无底石棒和木盖,将尸体放入石椁中再加上木盖,以免尸体被沙士掩埋.
下葬时,两个人先到坟坑里,其中一个到小园洞里.然后打开木匣子,由四人将尸体缓缓放入坟坑,再慢慢送进小洞里.使尸体头北脚南,仰卧,面向西方(因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之后,先用士坯垒好小洞口,然后填土掩埋坟坑. 回族的坟墓与汉族的不同,它不是圆坟,而是长坟.
在下葬的过程中,阿訇、满拉为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跪听祈祷.丧主要为亡人散也贴,其数目数十元、数百元不等.有的丧主除了给送葬人散七贴以外,还要给每人散一顶小白帽,并将亡人的衣物散给主持殡礼的人和洗厂的人.
在葬后的当晚,丧主还要请阿訇念经 “消夜”.死后每头七、二七、三七、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等,都要走坟、干 “尔埋里”,意欲搭救亡人,表示对亡人的怀念.
回族对坟地很重视,一般都打渔或打墙围起来,禁止在坟地周围修牲口圈、厕所,更不允许任何人在墓地大小便.还禁止在墓地放牧,不许从墓地里取土,以防坟墓塌陷.
如以后〔迁坟〕需要迁葬时,挖开坟穴,取骨尸装入白布口袋,葬入新坟.其间要念“亥亭”祈祷,还要舍散 “乜提”.
回族在陆地上一律实行土葬,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在远渡海洋中,可实行水葬.中国古今不少回族到圣地麦加朝觐,途中若逝世了.则在尸体上缠一块石头或铁棒,葬入水中,以免尸体浮在水面上. 回族的葬礼,从以上情况看,虽然有其简约、俭朴的良好习俗,但仍有不足之处.如处理丧事还花不少钱,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地区,处理丧事时卫生方面仍需要注意.比如,抬尸用的担架或木匣子,抬完尸体以后,消毒跟不上,易传染病菌,应注意改进.
回族实行土葬,其丧葬仪式的特点是速葬、薄葬,以使亡人早日“入土为安”.回族的葬礼大致分为先埋体、穿卡凡、行站礼、殡埋等四个过程.当病人处于危亡之际,归真前,要请阿訇念“讨白”(忏悔词,其意思是向真主祈祷,饶恕和赦免他一生的罪过),当病人咽气后,守护者即瞑其目,合其嘴,顺其手足,置亡人贵体沐床,开始洗遗体,也称:着水“(即用清水洗亡者的遗体),男人要由近亲洗,女人由女亲属洗.洗亡人的穆斯林要自己洗大小净,再为亡人冲洗,通常先洗小净,再洗大净.第二道程序是穿尸衣,即“穿卡凡”.用白布裹埋尸体,男性亡者的裹尸布有三块,总长3.6米,一块叫“皮拉罕”,是盖前身但是短于前身,自下颌至踝骨的白布;第二块是小卧单,即垫在身下与身同长,宽约4尺5寸的白布:第三块是大卧单,即长于身体,两端各余7寸许,宽约4尺5寸的白布.女亡人的裹尸布共有5块,即除了上面说的3块外,再增加作盖头用的长3尺——4尺,宽1尺多的白布和做裹胸用的由腹至膝,宽可围身的白布.第三道程序是行站礼,即把穿裹好的亡人抬到院内或清真寺内,由亡人的男性亲朋好友及坊内的穆斯林围成圆圈,用《古兰经》或一定数额的现金转“费达”(意为赎罪),为亡人赎罪.然后再举行站“哲那则”即殡礼的仪式.一般有阿訇主持,将埋体置于“塔布”匣子(即底层可以抽拉的无盖的专用抬尸木匣)中,放在众人西面,主持仪式的阿訇靠近埋体站立,其他人随其后排成排,面向西站立,进行祈祷,赞主赞圣.第四道程序是殡埋,穆斯林殡埋不用砖石、木料、而用土葬,直接接触土壤的办法,使遗体归于泥土.在殡埋时,阿訇还要念《古兰经》称“下土经”,然后众接“都哇”并由亡人家属散“也贴”.整个殡礼宣告结束.回族历来主张薄葬、速葬,入土为安,一般要在三日内埋葬.提倡薄葬,不提倡墓穴,禁止任何殉葬品,反对亲属号啕大哭.穆斯林归真后,亲朋好友前往吊唁,可送钱、粮、布等,以助葬费,但是禁止送花圈、挽联等.亲人一般在亡人忌日要念经.
回族的丧葬简易,实行土葬,主 张速葬、薄葬.送埋亡人时,沿途为死者撒“乜贴 ”(布施).葬礼包括清洗尸体、白布裹尸、阿訇 主持举行宗教祈祷仪式、入葬等四道程序.
回族的节日,回族有两大节日即开斋节和古尔邦节,来源伊斯兰教.斋戒为穆斯林“五功”之一.开斋节即是斋戒期满的日子.一般在回历的第九个月举行斋戒、斋戒期满,十月一日为开斋节.古尔邦节在开斋节后的第70天,回历的十二月十日举行.因为十二月十日是教徙赴麦加朝觐的最后一天,大家宰杀牛羊庆祝,聚餐联欢.
回回民族的经济基础,主要是农业.其次是手工业和商业.
(一)农业
回回人在到达中国时,最初大都被分别编入“回回军”、“西域亲军”、“哈刺鲁军”、“阿儿浑军”、“探马赤军”等各军中,并参加了灭西夏、金朝和南宋的战役.此后随着统一全国的实现,又相继被纳入经济建设的轨道,过着“屯驻牧养”、兵农合一的生活;或随地入社,被置为“编民”,取得与汉族农民同样的资格,从事农业耕作.今甘肃河西、宁夏、新疆、云南、河南、山东等地,都是当年回回军兵士屯驻耕种的重要区域.例如1281年(元至元十八年),元世祖忽必烈命各地回回炮手“悉令赴南京(开封)屯田”;1290年(至元二十七年),令“给滕竭儿(今新疆阜康县)回回屯田三千户牛、种”;1297年(元大德元年),“徙襄阳屯田合刺鲁军于南阳”,每户给田150亩.1322年(元至治二年),元英宗硕德八刺下诏:“免回回人屯戍河西者银税”.屯田活动的展开,为回回民族农业生产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4世纪后期,明代元而兴,农业生产进一步发展.例如1371年(明洪武四年),徐达令原住在北京附近的故元遗民(山后民)35800余户分散于各地卫府;不久,又将在战争中掳获的“沙漠遗民”32800余户迁至北平屯田;1384年(洪武十七年),令已入京卫的北平降卒,悉放为民屯田.上述遗民和降卒中,除部分为蒙古人外,实际上包括部分回回人在内.因为居住在北京、北京附近及其以北地区的回回人数量很多,明朝初年并未将他们与真正的蒙古人严格加以区分开.又如洪武初年归附朋朝的西域人薛都尔丁,他在被封为土司后,即受命率部众屯驻于碾伯、巴州、米拉沟(今青海省民和县内)一带耕牧.今民和、乐都一带回族,就有部分为其后裔.
也有故元官员后裔,为躲避明政府扰害,隐姓埋名,投奔于僻远地区从事耕作的.例如赛典赤·赡思丁后裔,流布各省,其中就有不少后改事耕作.据说福建陈埭乡,就是由其后裔蕃衍而来的.
14世纪晚期,明政府为加强西北边防,曾从各地征调大量人力到西北地区屯田,其中也包括大量回民,例如洪武至永乐年间,从江左(今江苏省等地)、海泗(今安徽省北部)一带,派人移居西宁、乐都、贵德等地.尔后青海东部出现的众多回回村寨,就是由上述移民建立起来的.
农业生产的发展与明朝政府的积极倡导和鼓励也有一定关系.15世纪以前,在甘肃河西、平凉,宁夏固原、灵州等地,广大回回人民,大多数都从事畜牧业.殷实之家,马匹成群,牛羊上万.但后来都逐渐改事农业或农牧兼营.有的还与当地汉族人民一道兴修水利,大力发展灌溉,如河西的“回回渠”,宁夏的“满达刺渠”、“纳忠闸”和“哈三闸”,就是汉、回两族人民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的历史见证.
18—19世纪时,因清朝统治阶级实施民族压迫政策,西北地区的农业经济曾一度遭到较严重的破坏,但从全局看,直至19世纪中叶以前,生产仍然处于上升阶段.诚如前引毕源所奏,“人口更为稠密”,“回民大半耕种、畜牧”.
回回人民因长期与汉族人民杂居共处,其耕作技术大体上与汉族人民差不多.所谓“今居眼习俗,久同华族”,就是上述论断的有力佐证.他们以牛犁耕,引水灌田,注意选育良种、适时耕作和施肥.农作物则因所处地域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种植粮食作物:稻米、小麦、玉米、高梁、瓜果、蔬菜以及豆类等.
从事农业的回回人,绝大多数都兼营商业、手工业或畜牧业.即使有较多土地的富裕农民、富农和地主,往往也不例外.单纯经营农业的极少.据调查,滇南沙甸村解放前有900余户人家,几乎没有一家单纯依靠耕种为生的.每户差不多都养着几头牛,一二匹马,或替客商转运货物,或养鸡鸭往个旧出卖,也有组织马帮走边区的.另据永建回族自治县永胜乡回辉登村调查材料,该地在解放前就有60%的农民是以营商(商贩)作为主要谋生手段的,30%农户半农半商.专门从事农业经营的只占10%左右.
再问: 亲 你有知道的关于这方面的书籍么?
再答: 擦,不好找,你去书店询问下,问问有没有关于名族的生活习惯,这个发展还真好找,你去大书店找找吧小书店不全,我帮你在找找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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