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以人为本?从民生方面谈一谈.感谢回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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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以人为本?从民生方面谈一谈.感谢回答哦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20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一)以人为本 着力解决“民生”难题(如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安全生产等问题)
  1.经济:
  (1)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安全事故频发体现的经济学道理?是如何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
  ①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自发性.在市场经济中,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价值规律的自发调节下追求自身的利益.这样,市场上就有可能产生一些不正常的经济行为.只有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才能克服市场的缺陷,保证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①安全事故会造成生产的破坏和损失,浪费资源,损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破坏正常的生产和经济秩序;安全事故会造成劳动者生命和健康受到损害,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
  (2)从经济常识角度分析经营者和劳动者为什么重视安全生产?劳动者怎样重视安全生产?
  ①原因:企业的经营者不重视安全生产必然损害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也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方面的权利.所以为了维护本企业的信誉和形象,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必须重视安全生产.③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劳动者有获得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也有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所以,劳动者应自觉重视安全生产.
  ②措施:劳动者要重视安全生产,首先,要履行提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义务;其次要有安全意识,生产过程不违背安全操作的规程.
  (3)对沿海发达地区而言,一个亟待求解的课题就是通过支付必要的“和谐成本”,让外来务工者充分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提供的保障制度,从而形成一个和谐社会的良好发展环境.从经济常识角度看我们应怎样支付“和谐成本”?
  ①进一步发挥国家宏观调控作用,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维护外来务工者的合法权益.②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③要充分发挥财政作用,适当增加政府为维护“和谐社会”的财政支出.
  2.哲学:
  用矛盾的观点说明如何正确认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
  ①安全与生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②生产只有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才能健康发展,才能为社会带来效益,安全意识的形成,安全措施的落实也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应将生产与安全统一起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3.政治:
  (1)运用政治常识说明中国共产党重视重视民生问题,构建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理由.
  ①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段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以“三个代表”的指导思想,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标的;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②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重视民生问题,构建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从而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
  (2)从政治常识说明政府在确保生产安全方面应发挥怎样的作用?
  ①政府应本着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为人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着想.②政府应本着依法治国的原则,严格制订相关法规,加强检查,依法行政,杜绝安全事故隐患.③政府应认真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各处公共设施,为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 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以人为本就是要在现实性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
  1、 “以人为本”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政策体现.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取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随后,在《资本论》中指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为未来的社会奠定现实的基础,未来社会将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由此可见,在整个社会主义阶段,必须紧紧围绕“以人为本”,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也是检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标准.
  2、“以人为本”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手段,又是和谐社会的目的.把“ 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就是要在现实性上,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人越全面发展,社会的物质文化财富就会创造得越多,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推进人的全面发展.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水平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人的全面发展程度也是逐步提高、永无止境的历史过程.这两个历史过程应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地向前发展.反过来说,只有坚持全面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才能给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最可靠的保证.
  3、“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把“ 以人为本”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落脚点,就是要把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推进经济、文化的发展和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结合起来,让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反放的成果.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确定为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的中心目标,我们的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才会有明确的方向和正确的发展战略,才能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保障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本”思想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身统治,麻痹被统治阶级幌子,其真是目的在于更好地“役民”、更顺利地实现其统治,“水能载舟,也能覆舟”就是这种“民本”思想的样板,它实质上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君本”思想.西方近现代资产阶级的人本主义学说反对神本主义,强调人的主体地位,捍卫人的自由和权利.这种人本主义思想是建立在虚构的、无差别的、抽象的 “共同人性”的理论预设基础之上的.而 “以人为本”是建立在群众史观基础上的、以保障人民社会主人翁地位为前提的、以维护人民权利为根本的价值观.它不仅从法律的角度确立了人民的国家主权地位,而且成为支配全社会成员思想和行为的道德力量.
  2、“以人为本”衡量党和国家一切工作成败得失的价值标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价值标准.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实施及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都必须着眼于维护、实现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是一种空洞的、抽象的政治口号,它是由各方面的具体利益构成的,具体表现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设计上,反映在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之中.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认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目标.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阶段,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不同的是把实现阶级利益的终极目标转变为“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把牺牲个体利益,集中体现制度优越转变为创新体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满足和人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把检验发展的标准从以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转变为人民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既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既要保障人民群众宪法权利,又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真正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二、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关系
  一个社会和谐的主要标志是人与人之间是否能和睦相处,反映在社会关系上就是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是否协调的问题.《十一五建议》把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规划,要求我们党在十一五期间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党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不存不同阶级和阶层.改革二十多年来,我国不同利益群体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分化的,具体表现在:
  (一)当前社会结构发展变化的态势和特点
  社会阶层结构演进是由人们对资源占有形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决定的.对文化资源、经济资源与组织资源占有的数量,决定了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拥有三种资源数量越多的阶层,其阶层位序就越高,反之越低.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农民是最大的社会阶层,占总人口的绝对多数,地主、官僚、手工业者、小商小贩在人数上只占人口的很小比例,阶层结构相对简单.这种社会结构是在封闭状态下,自生自发地演变的超稳定性社会.建国后,中国对过去私有制进行了革命性改造,资源的国家占有消除了阶级产生的基础,结果只剩下仅具有象征意义的职业身份的“两个阶级和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其中农民阶级占绝对多数,仍然保留着传统社会的阶层特征.由于我国的社会利益结构是建立在单一所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这种整体性社会否认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弱化利益群体的能动性,使作为利益主体的群体和个人失去了自我发展的向度,也使得整个社会的发展缺乏动力,停滞不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历着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型社会转变为开放型社会的转变.市场经济具有瓦解整体性社会,突出个人利益和群体利益的作用.在经济改革过程中,不但产生了新的利益群体,而且使新的群体内部、旧的群体内部、新旧群体之间的差别和差距越来越大.本世纪初,经过长期的非均衡发展,形成倒“丁”字型社会结构.不仅扭曲了社会结构,制约了经济的发展,而且使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具体表现为:
  一是利益矛盾凸显.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上带有明显的平均主义色彩,个人利益的实现主要由集体和国家直接调控,收入差距也不大;加之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和集中精力搞阶级斗争,使得人民内部矛盾多集中在政治思想领域,淡化了物质利益矛盾,或者说,物质利益矛盾处于隐性状态,不普遍、突出.20多年的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已经使人们逐渐接受了差异性、个性化的社会,群众的生活观、价值观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受市场作用的驱使,经济利益、物质利益成为生产、生活的主要驱动力,人们更重视和追求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实际利益,功利主义价值取向逐渐凸显,从而使经济利益矛盾和物质利益冲突成为引发矛盾纠纷的核心内容.诸如失业、下岗、协保、医保、动/拆迁、物业管理等等,都是由经济利益或物质利益引发的矛盾纠纷,而且相当多的矛盾纠纷的发生都具有其合理性,极易引起社会的同情.
  二是群体性矛盾增多.社会转型期不少利益矛盾都是存在于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因此,一旦出现利益矛盾,就不单单是个体性利益矛盾,而是群体性利益矛盾,这种群体性利益矛盾,往往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增多.特别是很多矛盾都是由于政策性因素所引起,涉及的对象也往往是一个群体,他们住在同一地区或在同一单位,有相同的利益受损的背景,只要有人挑头,马上就群起响应.比如,企业倒闭破产、职工下岗待岗、拖欠职工工资、打白条、农民负担过重、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医保改革等,这些问题往往带有普遍性,涉及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极易在一些人的组织串联或煽动下,酿成群体性事件.
  三是矛盾对抗性增强.人民内部矛盾一般来说不具有对抗性.但新的生产关系的调整打破了“平均主义”的分配格局,使得人民内部的经济差距急剧扩大.这首先引起了矛盾主体强烈的心理失衡,为矛盾对抗程度的加大提供了主观条件.而在客观上,利益差距的扩大确实使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处于不同的境地.当人们在物质利益发生冲突而又得不到妥当处理时,容易向对抗性的方面转化,造成公开的冲突.如上述群体矛盾就极易以停工、罢课、集体上访、也可能因财产纠纷、资产分配、土地使用等问题,爆发激烈的纠纷和暴力冲突.而在一些“天高皇帝远”的偏僻农村,素质极低的村官常常横行乡里,激起民愤,酿成恶性对抗事件.概言之,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对抗性 较过去更为激烈.
  四是处理的难度增大.社会流动加快了矛盾的传播速度,增加了社会管理的难度.群众要求解决的一些问题,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缺乏政策、法律依据,处理起来比较棘手.有些矛盾跨地区、跨部门,协调难度大.一些群体性事件,往往是较多人的过激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捣乱破坏活动纠缠在一起,更是增加了处置的难度.
  2、建立利益诉求通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
  我们党把处理好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问题纳入国家的发展规划,就已经表明把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纳入到制度建设的框架之中.十一五期间使我国利益分化加剧的时期,我们必须加快建设起合理的、合法的利益协调机制,才能有效地避免社会矛盾的激化和升级.长期以来我们党一直认为党是群众的根本利益的代表.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人民之间不存在根本的利益冲突,因此,我们党长期以来调节人民的利益的方法是:一是“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二是靠政策解决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然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各种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就必须纳入法治轨道.我们党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并正在采取各种措施积极解决这个问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各种具体的利益关系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调节.
  一是要从法律上肯定各利益群体利益诉求的正当性.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思想观念,好像一提起个人利益,就具有不正当性,一要求个人利益就会侵害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这就为一些地方和集体以发展集体利益的名义侵害公民个人利益的事情经常发生.如强行搬迁,强行圈地等.只有从法律上明确,制度上保证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的遏制政府或机构的侵权行为.
  二是完善和发挥社会利益组织的利益协调功能.现代社会中的利益组织一般具备三个基本功能:一是协调利益主体与国家的关系,二是协调利益主体与市场的关系,三是充当利益表达的工具.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是,社会管理具有多元参与性;公众缺乏畅达的利益表达渠道,就会转向制度之外去寻找,从而酿成政治上的动乱.因此,为减轻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动荡,我们必须要有意识地培育社会组织体系,如组织城市社区委员会、农民协会和其他行业协会等,以便有效地起到国家与民众之间社会中介和桥梁的作用,协商各层次、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促进社会团结.
  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是建立健法定的全社会利益协商机制.如何表达利益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的政治参与的问题.在现代社会,政治参与不仅是公民的宪法权利,也是政治制度得以有效运作的重要条件.我们党一再强调制定的政策要反映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千方百计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我们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充分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但却忽视了在制订政策和执行政策过程中的群众参与,忽视了依靠靠社会力量,形成完善的纠偏机制.
  (三)加强社会建设和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在十一五规划中有关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中,尤其引起大家注意的是: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问题.这一点区别于过去政府管理社会模式,是对未来社会管理模式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其理论渊源为兴起于90年代初期在西方国家的治理理论,现已逐渐成为社会管理与治理的一个重要理念和价值追求.实现治理型社会自治体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的转变不是削弱政府的作用,而是优化政府结构和功能,精简机构,提高政府的效率和实际能力,同时合理界定其行为的边界,把不该自己包办的或者不能很好解决的事情交由社会力量承受;把本来不是自己的权力下放给各种自治组织和法人实体,在新的社会自治体制下政府不是权力的唯一中心,公共权力是分散化的、多元化的,但并不否认政府的权力的权威性.其实,政府职能的转变的核心还是要加强其在应该发挥作用的领域的作用和管理,如公共物品的供给方面:
  其二,提高社会自治能力.加强社会内部的管理和约束机制的管理,建立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要强化社会权利、提高自治能力,必须重建和更新各种经济中间组织、行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如志愿团体、非赢利组织、社区企业、社区互助组织等,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加强社会自身内部的建设.各种中间组织和社会团体可以依靠自己的资源,致力于解决种种不同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的村民自治组织、城市的社区自治组织等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工会、青年团、妇联等界别群众团体组织,消费者协会等国家所认可的正式权威组织,及其他一些社团组织发展的速度家较为迅速.其能够满足多方需要、解决社会问题而又无须运用政府的资源和权威的优势日益彰显.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们完全可以在坚持自身独立性的同时,通过与政府的合作建立互利合作的社会治理网络.但是目前各种自治组织的独立性还存在严重的不足,具有较大的依赖性,这一方面要求社会组织加强自身的培养,另一方面要求国家进一步下放权力,给这些组织“松绑”.事实表明,良好的社会体制不仅有赖于国家的强大有力,更依赖于社会本身的参与治理,即自己管理自己能力的高低,而社会自治组织正是社会管理自己的中介.
  其三,树立公民意识,完善公民社会.公民概念的宪政意义在于:蕴涵了公民意味着平等、自由、独立的拥有政治权力.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在公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分离过程中,市场经济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因为,市场经济造就了市民社会的主体,拓展了市民社会的活动空间,塑造了市民社会的意识形态,塑造了市民社会的自治体制,促进了适合于市民社会的法律理念和制度的形成.因此,公民社会对于政治国家有重大意义;
  三、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当前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如何正确处理效率和社会公正的关系 .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难题,也是一个实践难题.效率是指劳动、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效果的比率,是一个可以量化的经济学概念.公平,作为道德范畴,是调节人们相互关系的价值尺度.要么强调公平,但效率很差;要么经济增长上去了,但穷人却更多了.在处理效益和社会公正的关系上,人们对效率是实现社会公正的基础和前提的观点,都持肯定态度.但对社会公正是推动,还是阻碍经济效率上,分歧较大,争论不休.一般来说,社会公平有利于减少人们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形成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能够有效地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极大地提高经济效率.然而,过度的追求社会公平,就必然严重损害效率,就会挫伤劳动者的积极性,导致整个社会处于一种“无效率”状态;过度的不公平,会造成穷者越穷,富者越富的两极分化现象,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引起社会动荡.
  建国以后,我们尝试用计划的手段提高经济效率,用行政的手段保持社会公平,结果经济上的低效率和社会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同时断送了效率和社会公正.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体制改革在某种意义上讲,解决的是效率问题.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的经济学家,站在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的角度上提出许多改革主张,如,有的学者提出"改革必须以牺牲一代人作为代价",腐败不可避免,也有的提出“赦免原罪论”等观点,这些观点为权钱交易提供了合法性论证,这里的合法是指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是经济学的“法”. “先发展后治理”的政治口号,是专家参与决策的结果,也是政策被利益集团所左右的结果.改革开放前,我国基尼系数0.2,而现在达到了0.5,联合国与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说,中国近十几年来收入状况的恶化速度与程度是世界范围内罕见的.它表明我们不仅要大力推进经济发展,还要注重解决社会公正问题.历史上因经济上去了,政权垮台了得实力不绝于耳.
  加强和谐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加快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特别要突出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扶贫、教育、医疗、环保和安全等问题.
  (一)就业是民生之本.
  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如果一个社会面临大量无业者、失业者、下岗者的时候,不惟无业者难乐,恐怕有业者也难以安乐了.目前我国就面临着这样的难题.古人云:无恒业者无恒产,无恒产者无恒志.是说,没有稳定的职业就不会有稳定的家产;没有稳定的家产者其心不专,其志不一.其中的部分人可能会衍变为社会的动乱因素.就业是人的最基本权力,它不仅是人谋生的手段,同时也是人融入社会大家庭的基本方式.劳动与就业是人们的一种谋生手段,通过劳动人们获得生计,获得新陈代谢的能量和延续生命的保证.劳动不仅创造了物资财富、是一种美德,而且,劳动还是人与人之间进行信息交流沟通、化解各种矛盾、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方式.据统计,全世界95%的人通过自己的就业劳动而获得养家糊口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只有不足3%的人通过继承祖荫不劳而获过着舒坦
再问: 那在中国历史上时如何体现和发展以人为本的呢?
再答: 中国历史分原始社会、古代史、奴隶制社会、封建社会、近代史。。。。而“以人为本”是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近几十年才出现的执政思路。 这个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断是现在的领导集体提出来的。 至于历史上的以人为本,恕在下才疏学浅,着实不知了。 非常抱歉 还是希望采纳问题 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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