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的辩题:我方是反方,就是 山寨文化对中国弊大于利.我想找些例证去反驳对方的观点.

问题描述:

辩论赛的辩题:我方是反方,就是 山寨文化对中国弊大于利.我想找些例证去反驳对方的观点.
需要一些在自由辩论的时候反驳对方观点的好例子,非常的典型和实用的.明确点的.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条文规定的?希望越广泛越好.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09-2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山寨产品”
实际上是处在市场培育期的发展中国家,由一些有智慧头脑型的民间人士,为满足那些受消费能力限制、无法满足生活需求品的群体对某种欣赏的产品(包括文化产品)的消费欲望,或者因为市场存在着的一种固有的产品因为长久没有创新和换代,而通过“复制、模仿、学习、借鉴和创新改良”的方法,推向市场的一种“快速、满足平民、适销对路、具有多功能性低价位”的品牌产品.
利:
成本低廉,“山寨产品”对产品垄断带有监督职能,在模仿的成本上推陈出新,而达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目的.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大多数高科技、民营科技都有目前所讲的“山寨”痕迹.过去的电脑的组装、电视机的组装、铅字打印机等,其本身就是最大的“山寨产品”. “山寨文化”的出现和流行是一种思维的革命和意识的进步.从一定意义上讲,对于条件相对落后的个体、群体和组织对其他个体、群体和组织中的主流产品、主流意识、主流现象的学习模仿、借鉴和改良,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和先进性.“山寨产品”促使社会主流产品的技术革新,迫使名牌企业进行技术革命和产品的更新换代,有效地促使了社会科技的进步和发展,同时还促进了社会的消费,搞活了流通市场,发展促进了自主就业,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山寨”发展模式,不仅长了国人的志气,增强了国人的创造力,而且发展了经济,搞活了流通,增强了市场的竞争力,也为我国科技进步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顾应在剔除山寨品牌些糟粕,采取包容之心,批判地吸收和接纳.
山寨文化
山寨文化的复制并非是完全意义上带有盗版、造假等侵权行为的复制.“山寨文化”的复制是一个模仿、借鉴、学习和改良的过程,无论从产品名称、产品内容或者技术的内涵和范畴以及表现出的式样都已经焕然一新,尽管会有相似性,但像并非是也.已经并非是原来意义上的产品了.“相似”并非“就是”,这也是任何国家都无法从法律上对“山寨现象”进行法律制裁的原因.(所以找不到条文,楼主自己再找找知识产权的相关资料吧)
弊:
广而不精,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有违背市场道义,对模仿的原版存在很大冲击,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不多,有的仅仅是简单的组装、改装,有的“山寨产品”售后服务不到位,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 山寨品民间创造力正滑向违法 “创新”曾是山寨精神初现时的关键词,而现在山寨产品只剩下越来越赤裸裸、越来越劣质甚至是恶意的抄袭和复制.在短期利益的诱惑下,大家蜂拥而上,所呈现出的贪婪和不择手段,已有触及法律利器边缘的趋势.
希望帮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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