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日本明治维新之前的

问题描述:

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
日本明治维新之前的
1个回答 分类:历史 2014-12-06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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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土地私有制:
  地主阶级占有土地,用以剥削农民(或农奴)的土地私有制度.在奴隶主土地占有制崩溃的基础上,或在村社土地公有制瓦解过程中逐步形成.基本特征是:土地为封建主所占有,将其租给或分给农民耕种,通过收取地租对农民进行经济剥削和超经济强制;农民没有或只有少量土地,不得不租种地主的土地,并且对地主有不同程度的人身依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是农民在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的根源,也是封建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和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这种土地所有制逐步瓦解.
  领主:
  封建社会中受封领地或采邑的封建主.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是最高统治者,享有行政司法权力及其他特权,大领主除设置官吏、法庭、监狱外,还设关卡、收赋税、铸货币.领主对农奴或农民实行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领主是国主或上级领主的附庸,要履行服兵役、纳贡赋及其他义务.欧洲中世纪占有领地的僧侣贵族、农奴主、庄园主也称为封建领主.这三大领主占有大部分土地、牲畜和其他生产资料,并在很大程度上占有农奴的人身.
  综合上述两条,我们的结论是:封建社会中,受封领地或采邑的地主可称为封建主,由这些人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对土地的拥有权及使用权的制度,即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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