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假如何计算我是08年10月份入职,如果我要休年假,应该从哪天可以享受,公司规定2010年2月份,我只能修一天半,这

问题描述:

关于年假如何计算
我是08年10月份入职,如果我要休年假,应该从哪天可以享受,公司规定2010年2月份,我只能修一天半,这个正确嘛?
补充一点,我们公司的算法,他们按2009年11月开始计算,到2010年2月,只有四个月,这样我实际只能1.6天假,说是老劳动法这样规定了~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24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根据这一规定,你应当享受年休假共6.64天才对.
  计算你的年休假方法如下: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5天=你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对补充提问的回答:
  我以上回答的法律是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和2008年9月18日施行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 、第六条的规定为依据的,而你是08年10月份入职的,你入职的时间都是在这两个法律生效后,所以,应当按照这两个法律的规定执行,原文如下: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五条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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