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介石的南京国民政府和汪精卫的武汉国民政府是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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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的南京国民政府和汪精卫的武汉国民政府是什么关系?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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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补答
国民党统治的时期,是中国历史上一个多灾多难、内忧外患的时期.仅就其成立的国民政府而言,也足以显现那段时期的混乱情况.国民政府从1925年7月1日开始成立,到1948年5月19日改称“中华民国政府”结束其历史,共存在了23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这23年中,国民党先后成立过四个在国民党党史上获得不同程度承认的“国民政府”,即:广州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南京——重庆国民政府、第二次广州国民政府;另外还有两个没有获得承认的“国民政府”,即北平国民政府和汪精卫伪南京国民政府.在这23年中,有过国民党党史承认的三次“迁都” 和两次“还都”,即从广州迁都武汉、从南京迁都洛阳以及还都南京,和从南京迁都重庆及还都南京;另外还有一次不了了之的“迁都”,即从武汉“迁都”南京;一次从来不被承认的“还都”,即汪精卫伪政府的“还都”南京. 第一个国民政府——广州国民政府. 广州国民政府的前身,是孙中山在广州建立的军政府.孙中山曾经三次在广州建立过政府,与由北洋军阀控制的代表“中华民国”的北京政府相对峙. 孙中山建立第一次广州政府,是在1917年.当时,由于“再造共和”的段祺瑞拒绝恢复在张勋复辟时被解散的国会,废弃《临时约法》,孙中山举起“护法”大旗,于8月25日在广州召集南下国会议员,开非常会议,议决组织军政府,通过《中华民国军政府组织大纲》.9月1和2日,非常会议相继推选孙中山为大元帅,陆荣廷、唐继尧为副元帅.9月10日,孙中山就职,中华民国军政府即护法军政府正式成立,首开民国南北两个政府并列对峙之先例.1918年5月,孙中山受西南军阀排挤,愤而离开广州,护法运动失败. 1920年8月,陈炯明率部从福建回师广东,驱逐桂系军阀.11月孙中山再次到达广州,组织在广州的国会议员开非常国会,建议取消军政府,选举总统,成立中华民国正式政府.非常国会接受了这一建议,于1921年4月7日,通过《中华民国政府组织大纲》,改大元帅制为总统制,选孙中山为大总统.5月5日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正式组织第二次广州政府.1922年6月16日,陈炯明背叛,炮轰总统府,孙中山被迫离开广州前往上海. 幸而1923年1月,滇军杨希闵和桂军刘震寰等部,在国民党人策划下联合驱逐了陈炯明,使孙中山得以在1923年2月21日重回广州,并在3月2日第三次在广州建立政府,称为“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府(大本营)”,自任大元帅.这是一个军政府性质的革命政府.正是在这一政府下,孙中山改组中国国民党,通过联俄联共,迅速使国民革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此后,国民党内一时没有能够以崇高威望服众的继任大元帅的适当人选,而云南的唐继尧却立即电示就任他一直拒绝的广东政府的副元帅职,意在继任孙中山的大元帅.广东一方面坚决拒绝唐继尧,再一方面,也需要把军政府改为一个机制健全、富于效能的文职政府.因为孙中山在世时,1924年1月4日,大元帅府曾决定要成立中华建国政府.1月20日,国民党一大召开,当天即通过了“组织国民政府”的提案.按孙中山拟定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规定,国民政府的使命是“本革命之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以建设中华民国”.因此,在1925年6月24日,国民党中央议决改组大元帅府,规定设置国民政府,“掌理全国之政务”,国民政府实行民主集中的委员会制,国民政府委员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任免,并对中执委负责和汇报工作.7月1日,改组后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正式成立,由汪精卫出任主席,胡汉民、谭延闿等16人为委员.国民政府下设军事委员会,“掌理全国之军务”,由汪精卫兼任主席,谭延闿、蒋介石等8人为委员.8月26日,军事委员会决定把原来以省为别的军队,统编为国民革命军,以蒋介石任总司令.国民政府的成立,是孙中山“以党治政、以党治国”的夙愿的体现. 广州国民政府是国共两党合作的政府.中国共产党尽管没有直接参加该政府,以“在野党”自居,但以个人身份直接加入国民党的特殊合作方式,决定了共产党在国民政府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可是,在“容共”问题上,国民党内的纠纷迅速凸显出来.1925年8月发生了廖仲恺遇刺案.反对“容共”的胡汉民因涉嫌被迫出国,其他反对“容共”的林森、邹鲁、谢持、张继也纷纷离粤北上,11月在北平西山碧云寺召开所谓的“国民党一届四中全会”,组织了“西山会议”派,随即在上海另立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召集“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与广州的中央对抗. 作为对西山会议派的因应,广州的国民党中央在 1926年1月召开了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处分了“西山会议”派,但亦大大提升了蒋介石的地位.1926年3月和5月,蒋介石相继制造了“中山”舰事件和整理党务案,汪精卫愤而出走,共产党在国民党内的发展也受到了明确限制,蒋介石成为广州政府中掌握党政军大权的第一号人物.7月,国民革命军誓师北伐,10月,占领武汉.11月26日,应蒋介石的一再请求,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将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迁往武汉. 第二个国民政府——武汉国民政府. 中央委员和政府委员组成了“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暨国民政府委员会临时联席会议”,以徐谦为主席,鲍罗庭为总顾问,作为过渡形式.蒋介石当时想把中央党部和国民政府置于自己控制之下,一反此前同意的迁都武汉主张,截留第二批北上路经南昌的中央委员和政府委员,在1927年1月3日召开中央政治会议第六次临时会议, 1月5日发出“中央党部及国民政府暂驻南昌”的通电,引发迁都之争.斗争的结果是蒋介石让步.1927年3月20日,武汉国民政府正式成立,由尚在回国途中的汪精卫任主席.武汉国民政府本是广州国民政府的直接继承和发展,是国共两党合作的政府,而且共产党员已直接参加该政府,理应把它视为与广州同一的政府.但因蒋介石在南京另立国民政府,使武汉政府与广州政府的“同一”性发生了动摇,只能看作是第二个国民政府.“七一五”政变后,宁汉合流,武汉方面于8月19日宣布“迁都南京”. 第三个国民政府——南京国民政府. 对于武汉政府的联共,特别是1927年3月10日-17日在武汉召开的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对国民革命军总司令权力的制约,蒋介石已决心采取断然措施,另起炉灶.他通过“四一二”政变公开宣布共产党为敌人.在共产党人的血泊中,蒋介石邀约在南京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十多人,本欲召开中央全会,因不足法定人数而改为“谈话会”,决定另立国民党中央和政府.4月18日,蒋记南京国民政府正式开张,演成国民党宁、汉、沪(西山会议派)三个中央和宁汉两个政府的对立.对立的焦点,是要不要联俄联共.7月15日,汪精卫也步蒋介石的后尘宣布“清党”,形成了宁汉沪三方党部和两方政府合流的前提条件.但在“正统”问题上,各方互不让步,剑拔弩张.武汉声称“迁都”,南京则表示欢迎来京“柄政”.结果是蒋介石于8月13日退避下野,促成8月19日的宁汉沪合流. 汪精卫张扬的“迁都”,并没有实现其掌握中央大权的目的.国民党武汉、南京、上海三个中央党部合一,表面上抛开了各方坚持的“正统”地位和彼此攻击的“非法”身份,暂时默认了现状,但实际上南京已获得优势.9月16日,三方组成“中国国民党中央特别委员会”.“特委会”控制权在桂系和西山会议派手中.汪精卫派试图在武汉和广州另谋出路,与桂系的争斗,结果是两败俱伤,汪精卫丧失武汉和广东根据地,桂系也焦头烂额.蒋介石实现其以退为进的策略,复职视事,在1928年2月主持召开二届四中全会,整合国民党各派,组成新的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国民政府委员会和军事委员会,实现了西山会议以来国民党的“统一”.由蒋介石担任在南京的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主席,同时承认李济深、李宗仁、冯玉祥、阎锡山控制的广州、武汉、开封、太原四个政治分会.原本不合法理的南京国民政府,在溶进了武汉的“迁都”成分和宁、沪、汉的中央党部后,从此取得了国民党的正统政府的地位. 1928年6月,国民党通过“二次北伐”“统一”华北后,控制北京、天津及周边地区的阎锡山、冯玉祥曾力主定都北京,引发迁都的争论.蒋介石把持中央,以孙中山的“总理遗嘱”要求定都南京为依据,坚持南京为都城,并于6月21日下令改北京为北平,改历来划归京畿要地的直隶省为河北省,使北京不再是“京师”.“北平”有希望“北方和平”的意思,也可以说是与南方“平等”的意思,但在北方人士眼中,却含有被“北伐”征服,“平定”成为“平常”之地的意思.青年党人李璜在其《学钝室回忆录》中曾记录他当时对北方人心态的调查,说:“革命而既以主义号召,而要称作‘北伐’,这足使北人感到南宋之对金人,把北人当着异族看待.何况更将北京要改成‘北平’呢?” 接着,南京国民政府通过“改订新约”运动,获得了国际上主要国家的外交承认,使其成为中国的合法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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