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归的时间为什么选用1997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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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的时间为什么选用1997年7月1日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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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补答
因为租号借期到1997结束,所以1997年回归,95年中英谈判成功日期是7.1所以1997.7.1回归
70年代,1972年6月15日,联合国非殖民地特别委员会通过决议,向联大建议从殖民地名单中删去香港与澳门.11月18日,第27届联大通过决议,批准了这一建议. 1978年的中国,开始了历史的新纪元,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中国走向改革开放、政局稳定、经济繁荣.
这个时候的国际形势,较之从前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二战后形成的冷战格局已开始被打破,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之间的矛盾大为缓和,和平和发展成为世界的主流.中美关系的改善,中日邦交正常化,中国重返联合国等国际环境的改善为中国实现统一大业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同时,随着1997年日趋接近,"新界"租期渐近届满,香港的前途也渐成为各方注意力汇集的焦点.英国希望了解中国方面对解决香港问题的态度意向.在香港的中外投资者也开始筹划、猜测香港的未来.
种种迹象表明,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趋成熟
1980年 1月16日,邓小平代表中央提出中国在80年代的三大任务,即: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祖国统一.其中,实现祖国统一这个任务的重要方面,就是收回香港与澳门的主权.
中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立场是很明确的:我们要收回的不仅仅是新界,而是整个香港地区,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
而从英国的角度来说,新界是必须还给中国的,但由于新界占香港地区土地总面积的92%,在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香港岛和九龙区离开新界根本不可能独立存在,这就迫使英国政府不能不从整体上认真对待中国提出收回全部香港地区的要求.
中英双方的立场
从1979年起,英国不断派员前来中国,想摸中国在香港问题上的底牌.
港督麦里浩在这一年访华时,采取"侧面进攻"的方式,从商业事务的角度出发,要求中国领导人同意港英政府批出超越1997年6月的"新界"土地契约,并把"新界"地契原来的年限规定(1997年6月27日)改为本地契"在英国王管制此地区期间内有效",借以达到模糊"九七大限"的目的.
但邓小平面告麦里浩,无论用什么措辞,延长地契年期,都必须避免涉及"英国管制问题".同年 9月,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宋之光答复当时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中国政府不同意英方的建议.
之后,英方继续派遣高层人士如前首相卡拉汉、外交大臣毕力嘉、副外交大臣艾坚斯访华,了解中国对解决香港问题的态度,并谋求扩大双边关系,其积极性之高前所未有.
1982年,英国前首相希思带着撒切尔夫人交付的重任来到中国.见到邓小平后,希思明确提出希望知道中国对香港的态度.
邓小平回答:"无论将来香港的政治地位如何,香港经济现状会维持不变,投资者大可放心."邓小平的话很含蓄,但是已经把中国政府对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表述得清清楚楚,这就是香港的主权必须收回.至于在经济上,可维持现行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
希思进一步问道:"现在谈判是否有失仓促呢?" 邓小平回答:"不,我们有办经济特区的经验,我们有逐步好转的国际关系,是考虑解决香港问题的时候了."
中英第一阶段谈判
1982年9月23日,撒切尔夫人访华,中英两国围绕香港前途的谈判正式开始了.这时候,号称"铁娘子"的撒切尔夫人刚刚打胜了马岛战争,从阿根廷军队手中夺过两国争议多年的马尔维纳斯群岛.这一仗不仅打出了英国的威风,使世界对英国刮目相看,也大大提高了撒切尔夫人在国内的威望和国际上的影响.英国首相与中国总理就香港问题举行会谈时,英国首相首先阐述英国立场,强调"有关香港的三个条约在国际法上仍然有效",只可通过协商加以修订,不可单方面予以废除.她说,假如现在实行或宣布对香港治权做出重大改变,则港人信心大失,香港繁荣不保.中国总理随后发言,拒绝了英国首相的主张,声明中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新界"租约届满之际收回整个香港地区,在恢复行使主权的前提下,中国将实行一系列特殊政策,包括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由香港当地中国人管理,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等,以保持香港的稳定和繁荣.
撒切尔夫人同邓小平会晤时,坚持"三个条约有效"论,提议如果中国同意,1997年后由英国继续管制香港,她愿意"考虑向议会提议以令中国满意的方式处理整个主权问题."
撒切尔夫人的这两张牌,前者为虚,后者为实.她早就知道,要想保住英国对香港的主权是不可能的,她之所以要坚持三个条约依然有效,不过是想以此压中国让步,同意英国继续统治香港,玩所谓的"以主权换治权"的把戏.
针对撒切尔夫人的言论,邓小平明确表明,中国要解决的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主权问题,双方要就香港归还中国达成协议;二是1997年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后对香港采取的政策,也就是如何管理香港;三是从现在起到1997年15年中的安排,也就是双方如何合作为中国恢复行使主权创造条件.这三者构成香港主权回归的完整意义.
接着,邓小平坦率地指出,主权问题是不能谈判的,1997年中国要收回香港,这是谈判的前提.从1842年英国占领香港至今,已经整整 14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33年,到1997年就是48年.我们不是满清政府,不是李鸿章,如果到时还不收回,就无法向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交待.
他说,中国的目标是既要恢复行使主权,又要保持繁荣稳定,两者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在保持繁荣方面,中国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制下才能实现.
邓小平随即阐述了中国以"一国两制"解决香港问题的构想,并指出中国政府会制定出收回香港后实行的、能为香港人民和在香港的其它投资者首先是英国所接受的政策.
撒切尔夫人不怀善意地问:"要是谈判不成功怎么办呢?"
邓小平告诉撒切尔夫人,中国政府在作出要收回香港的决策时,已估计到了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他意味深长地说,如果在15年的过渡时期内香港发生严重的波动,中国将被迫重新考虑收回香港的时间和方式,如果说宣布要收回香港就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那么中国政府要勇敢地面对这个灾难,做出决策.
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举行的这场会谈,比预定的一个半小时多出了50分钟.撒切尔夫人走出来时,脸色凝重.忽然,她一脚踩空,跪倒在地上.
幸好走在她身旁的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港督尤德等急忙上前把她扶起,但这件事立刻成为街谈巷议的话题.强硬的撒切尔夫人碰上了对手.
但是,撒切尔夫人在27日于香港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却继续坚持她的"三个条约有效论",这遭到了香港中文大学和理工学院两校学生的抗议.
从1982年10月以后,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章文晋(1983年1月起由外交部副部长姚广继任)与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在北京继续就谈判的基础与程度问题交换意见.由于英国在香港主权问题上立场不变,到1983年,磋商未能取得进展.
面对中方毫不动摇的立场和谈判停滞的情况,撒切尔夫人焦躁不安,她在1983年1月 28日首相府召开的谈判小组工作会议上,竟提出如下建议:如果谈判不能进展,在短时间内让香港独立或自治,像当年在新加坡做的;亦可考虑在联合国主持下就香港问题举行全民投票,由当地居民公决.但是大家似乎对这些"爆炸性观点"都不感兴趣.
情况进一步变化,英方获悉,中国关于香港前途的建议案行将拟就,有可能提交预定于 6月份召开的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届时可能出现令英方无法回避的严重事态.
同年3月9日,撒切尔在首相府会议后终于露出了妥协之态,致函中国总理说,英国不反对中国以其对香港主权的立场进行谈判.
4 月,中国总理复函表示,中国政府同意尽快举行正式谈判.中英第一阶段谈判宣告结束.
"联合声明"正式签署
中英第二次谈判历时14个月,在北京共举行了22轮正式会谈和多次非正式接触.会谈前期,两国代表团团长分别为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姚广和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后来分别由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周南和英国新任驻华大使伊文思接替.会议大体可分为三个段落.第一段落,主要议程是1997年后的安排.英方采取"主权和治权分离"的谈判策略,力谋"在承认中国对香港的主权的原则下,由英国继续大体像过去那样管治香港".中方坚持主权和治权不可分割,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是指包括恢复行政管理权在内的完整主权,而不是一个架空的名义上的主权.
在双方僵持的同时,由于英方散布"香港前途不明"的论调,香港发生"金融风暴",港元汇率及股市急剧下泻.香港经济波动,英方损失也很惨重.不久,撒切尔夫人与港英当局干预汇市、稳定港元的措施,使金融危机得以平息.
要遭关系破裂的危险,直到1983年10月 4日,撒切尔夫人授权柯利达在会谈中阐明,1997年后英国将不再坚持英国管治,也不谋求1997年后同香港的任何"权力联系".第二段落,指的是第 7轮会谈到第12轮会谈.中心问题是英方力求保持其在香港的传统利益与特殊地位.
撒切尔夫人于1984年初,在首相府举行的会议上,提出把"谋求香港最大限度的自治"作为英方现阶段谈判的主要目标,企图以此来修改中方主张的"高度自治"的内涵.
在谈判中,英方不再宣传"港人治港不可行",并由鼓吹香港政制完美无缺转而强调港英当局"绝对不会反对香港政治结构的未来发展".但是英方在会谈中不时提出与其承诺相违背的主张,试图让英国人在1997后香港新行政体系内继续扮演举足轻重的角色.
比如,中方希望今后13年过渡期,核心问题是港人要学习和参加管理,为实行"港人治港"创造条件,为此建议在香港设立常设性中英联合机构,协调中英协议的执行、商谈权力移交的具体措施.但英方强烈要求不应正式确定1997年前为"过渡期",并认为设立这样的机构会损害香港权威.
这一年 4月,为了促进中英关系,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应邀访华.这次访问双方达成了一些谅解,如有关达成协议的时间表,有关"过渡期"管治,有关中英联合小组的成立等.
第三段落,指的是第13轮至第22轮会谈.这一段落的主题有两个,讨论过渡时期的安排和政权交接事宜,研究解决遗留的具体问题和商定最后文件.
这一段落遇到的最困难的问题是在香港设立中英联合机构问题.这期间,英方还在散布"中国未必遵守协议"的论调.
1984年 5月,中国政府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方针和1997年恢复行使主权后对香港将采取的一系列特殊政策的主要内容,并获得会议的批准.
邓小平随后又在接见多位香港官员时强调了"港人治港"的方针,并指出只要是尊重自己的民族,诚心诚意地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的人,就是爱国者.这些讲话广为传播,"一国两制"日渐深入人心.
关于中英联合机构,英方希望推迟进驻香港时间,中方7月28日表示,如英方同意设立联合小组并以香港为常驻地,该小组进驻香港的时间及1997年后是否继续存在一段时间都可商量.否则,谈判中止.
1984年 7月29日,英方的态度果然有所变化,双方商定将联合机构定名为中英联合联络小组,该小组在协议生效时正式成立,于1988年 7月进驻香港,并继续工作到2000年.
至此,会谈的最后一个障碍终于得以消除.
7 月30日,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就有关文件的形式和名称达成一致意见:协议采用"联合声明"的形式,内容包括中英两国政府所发表的互有关联的声明.此后好像一直都很顺利了.
9月18日,双方就包括驻军、选举、协议文本草案在内的全部问题达成协议.
9 月26日,中英代表团团长在北京草签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协议的全部文件即一个主体文件、三个附件及双方准备交换的备忘录于同日公布.
1984年12月19日下午,是世人最为关注的一个时刻,中国总理和英国首相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邓小平出席了签署仪式.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协议,它正式确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将在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
香港的历史,从此翻开新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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