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自然界立法 这一说法是主观唯心还是客观唯心 为什么

问题描述:

人为自然界立法 这一说法是主观唯心还是客观唯心 为什么
1个回答 分类:政治 2014-09-20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请楼主耐心看完,以下的回答全部是我自己打字上来的,不是复制粘贴大段别处的东西
如果按照你非此即彼的选项来回答,应该是客观唯心主义吧.
这话是康德说的,原话是:“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
想有个大体了解的话,请参看康德所著的《纯粹理性批判》的前言部分.
虽然一些人和团体过分强调“唯心”和“唯物”,不过,我个人觉得,不能把哲学用“主义”强分为几类.
罗素说过:一切划分都有目的.(大概是这句话吧)
我多次编辑了我的回答~说实话~给不给我分我不在乎~我在乎的是提问者到底能不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下面是我对125.121.55.* 回答的反驳~
你认为“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这句话是体现了康德否定客观自然规律~那我只能说你太浅薄了~本来是楼下~现在在楼上的朋友~
唯物主义也强调“辩证法”和“对立统一”不能断章取义~割裂的~否认其连贯性和统一性的看待事物.你应当对康德的整个哲学体系搞明白了(起码有粗略的了解)之后再讨论它.
康德的确认为“物自体不可认识”但是他并没有否认客观的存在,他提出了“物自身”这个概念~本身就提出了有客观的存在之物,只是否定了我们有认识客观事物的能力,从这点我们可以看出,提出“自在之物”、“物自身”等概念肯定了客观存在,而否定“自在之物可以被认识”是唯心(我不喜欢这个词,但在这里只能用它)的,明眼人自己就能看出,康德与贝克莱(主观唯心主义学说的代表人物)和休谟(将经验主义和怀疑论发展到巅峰的风云人物,也是我最崇拜的哲学家)的差别.
甚至从严格意义上讲,康德不能被称为“唯心主义”,恩格斯称康德的“不可知论”是一种“羞答答的唯物主义”.
康德哲学应当属于德国古典哲学,当时欧洲的两个学派是英国经验派和大陆理性派,也就是“经验派”和“唯理派”.可以说,按照现在的划分,他们都属于“唯心主义”,但是黑格尔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辨证法”如果离开了它所批判的“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基础也只是一纸空谈.
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这句话的粗略的大概的意思是:
(1).我们认为我们感官所感觉到的就是客观事物本身,从而认为我们能认识客观事物,是独断的,不理性的,我们应当意识到,从理性上如果我们认为客观事物确实存在,从纯粹客观的角度来观察,那么我们没有这个能力,因为毕竟感官有其局限性,我们不能独断的认为,我多感觉到的,认识到的,就是这个客观事物的本身了.
(2).即使对于(1)也是应当批判的,你怎么就知道你这么想是理性的呢?你觉得你从理性出发,考虑到客观事物不是我们能完全(或超越感官的禁锢)了解的,你怎么知道你这么想就不独断了呢?你怎么那么肯定你这么想就是理性的了呢?理性对自我意识是否是理性的提出质疑,那么这样批判下去将永无穷尽.
(3).基于(1)和(2),康德说:既然理性不能回答关于理性自身的问题,客观之物又不能为我们所认识,那么我们何不换个角度想问题,我们不把我们所直观感受到的客观事物作为标尺,我们把自己的感官能力作为标尺,即“我承认我只能感受和思考这么多,至于对错与否我就无法知晓了”.并且认为人应当且只能满足于这种状态了.
(4).所以,我们在科学和生活上的一切只是和常识,都是由于人对于自然的考查,自然给出的答案人只理解了人能理解的部分,这么看来~人们对于自然并不像学生对于老师那样受教,而是像质问犯人一样只能知道想要知道的东西.
说到这里我也懒得往下说了,“说不尽得康德”.我还没有为人师的能力,只能给予楼主肤浅的回答(我的肤浅的认识),请楼主自行斟酌,取其精华,取其糟粕,希望能更好的和大家交流,对我多批评指教.
 
 
展开全文阅读
剩余:2000
上一页:bfds
下一页:知道的请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