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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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怎么理解
是不是除了法律以外不受任何影响或者干涉?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09-23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依据宪法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即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 行使审理和判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的权利, 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均不得干涉.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包括外部独立和内部独立.外部独立主要是对行政机关、政党、人大及其领导人的独立.内部独立分为两部分: 一是各级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下级法院不受上级法院影响,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能在其进行具体审判活动时进行干涉, 而只能在其裁决作出后, 依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加以变更; 二是同一法院法官之间相互独立, 不受其他法官包括担任法院领导职务的法官的干涉, 法官享有按照自己对事实和法律的见解, 通过法律规定的审判组织形式作出裁决的权利.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 从根本上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的需要, 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在制度上的保障, 也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在法律上的保障, 其本质是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具体表现在: 第一, 只有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 才符合宪法关于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正确分工.根据宪法的精神,司法权由权力机关行使, 行政权由行政机关行使, 司法权由司法机关行使.一个机关不能代替另—个机关行使权力, 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的合理分工, 也是审判独立的重要依据.第二, 只有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 才能实现国家权力的相互制衡.防止权力腐败的最好办法是以权力制约权力, 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国家权力的合理分工本身是对国家机器进行良好的、科学的管理方式.第三, 只有
  充分尊重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 才能实现司法的公正.审判独立首先是严格执法的前提, 因为只有使法官依法独立审判, 不屈从于任何权势和诱惑, 超然独立于任何一方当事人, 才能真正作到严格执法, 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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