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问题 一年住院两次,首次未到起付线,第二次报销会接着报吗?

问题描述:

淄博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问题 一年住院两次,首次未到起付线,第二次报销会接着报吗?
首次住院金额不到五百,其中起付线内自付280,第二次金额6000,起伏线内自付470,这是怎么回事呢?起伏线不是500、年内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吗?
1个回答 分类:综合 2014-11-27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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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

2.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和现金支付.
3.住院报销的时候,有个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也就是说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并且不同的医院和不同的项目也是不一样的,无法具体给你,大概80%,详细的你可以去当地劳动保障网上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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