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特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最大区别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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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特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最大区别在于?

1个回答 分类:政治 2018-06-29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经济特区是在国内划定一定范围,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较国内其它地区更加开放和灵活的特殊政策的特定地区。在我国,是中国政府允许外国企业或个人以及华侨、港澳同胞进行投资活动并实行特殊政策的地区。

      中国有五大经济特区,分别是海南经济特区、深圳经济特区、汕头经济特区、珠海经济特区、厦门经济特区,相对应的城市分别为三亚、深圳、汕头、珠海、厦门。5个经济特区的建设,只有深圳身居一线,为什么只有深圳会发展的最好?最大的原因是深圳离香港近。香港从宏观到微观都极大的帮助了深圳的早期发展,现在整个大局变了,大陆崛起,香港停滞,陆港关系紧张。而深圳,则集合了互联网、金融、新能源等高科技产业大踏步往前。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为以和平方式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而设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这两个地方是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特别行政区的事务由当地人进行管理。并且澳门特别行政区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无须向中央交税。 

      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的区别在于:

      1.设立目的不同。经济特区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的产物,其目的是在实施对外开放政策过程中,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外来投资,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行政区是“一国两制”的产物,其目的是圆满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

      2.区域范围不同:前者限于内地.后者限于统一后的港澳台地区. 

      3.政策范围不同:前者只是在经济上享有特殊政策.在别的方面与其他地区相同,后者除外交权和国防权外.按照基本法规定可以行使其他权力.

      4.享有权力不同。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它享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的高度自治权,但不是“完全自治”。特别行政区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台湾将享有更多的自治权)。

 

      共同点:三“区”的设置都是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都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都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它们的实施都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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