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生,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 初一 1个回答 分类:语文 2020-02-01 问题解答: 我来补答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意思: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他忽然大哭索要这些写字的工具。父亲对此感到诧异,从邻居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提上了自己的名字。有人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这样写的作用是暗示仲永本应该前途无量,与后文章仲永变成平常人的情形形成对照,引人深思,深化主题。 展开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