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100字政治时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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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100字政治时事评论
1个回答 分类:政治 201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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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补答
从中国宪法的修改看社会经济制度的变迁
最近,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在“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进行在线谈话,随后“人民网”发了文字版,标题是:“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谈‘宪法的生命与权威在于实施’”( http://live.people.com.cn/bbs/note.php?id=57121205101410_ctdzb_062 ).谈话涉及内容很多.在网友询问我国宪法实施情况时,张千帆说了这样一段话:
“……现在一共有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1975年宪法就变成一部文革宪法,根本就不算一部宪法,1978年宪法纠正了文革宪法的一些问题,但是还是受文革影响,一直到1982年很大程度上回到54年宪法,借鉴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框架再有所调整”(引文中黑体是我加的).
这段话里“1975年宪法……根本就不算一部宪法”一句特别引人注目.尤其是在“不算”之前还加了用来彻底否定的“根本”二字.
这里首先的问题是,1975年宪法到底算不算一部宪法?
要说清楚这个问题,势必涉及到之前1954年宪法的性质.
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一方面反映和维护现存社会基本的生产关系、政治关系,另一方面提出国家未来的目标和任务,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因此宪法有着巩固现存经济基础促其发展或改变的作用.这个作用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强调的上层建筑决定于经济基础又对经济基础存在反作用的观点.
1954年宪法制定时,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因此该宪法在叙述现存经济基础的决定因素——所有制关系时,在“序言”里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社会建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总纲”第五条里,明确了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主要有下列各种:国家所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即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注意这里的“资本家所有制”).在第六条里明确指出,“国营经济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领导力量和国家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物质基础.国家保证优先发展国营经济”.在第十条里指出,“国家依照法律保护资本家的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其他资本所有权.”但同时明确了对“资本家所有制”的政策:“利用、限制和改造”:“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它们的不利于国计民生的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它们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
从这几条摘录中,我们可以看出,1954年宪法比较准确地概括出当时(解放初期)中国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经济关系,反映了社会上存在着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主要概括为“资本家所有制”),并提出了对“资本家所有制”进行改造的目标、任务和政策.很明显,这是一部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性质的宪法,其使命是根据人民的意志,推动中国社会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
这部宪法发布两年后,即1956年,中国社会对“资本家所有制”进行改造的任务初步完成.至此,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其核心是两种公有制,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在中国基本上建立起来了.但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领域(广义地说是文化领域),要使之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同样需要改造.这个改造任务用了十年时间也还远远没有完成,反而阻力越来越大.
在这种情况下,终于爆发了有上亿基层劳动人民群众投身、参与,主要针对上层建筑包括意识形态领域的“文化大革命”——可以说,“文化大革命”发动起来以后,从人民群众对许多“走资派”、“专家教授”、“学术权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一些过激的做法,也能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之前中国上层建筑、政府机关、法律教育卫生文艺系统中的领导层(严重的官僚主义、脱离和打压群众的作风,开始露头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以及不时流露出的资本主义倾向——总之,阻碍社会发展的倾向),确实存在严重的不满、心里有气;运动形式表现的激烈程度,可以间接地证明之前的阻力有多大.
这样,又经过将近十年时间的艰苦努力,付出了极大代价,才初步完成了对上层建筑的改造.至此,中国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一套完整的社会主义制度算是基本建立起来.到此时,当然急需有一部宪法用来巩固二十年社会主义经济革命和政治革命所取得的成果,并推动中国社会继续发展.这就产生了一部新的宪法,也就是那部被现任中国宪法学会副会长张千帆彻底否定的、认为“根本就不算一部宪法”的1975年宪法.
前面从历史的角度,简单回顾了1975年宪法产生的历史过程.下面通过摘录,粗略地了解一下这部宪法的概况,以便对它作出应有的评价:
“总纲”“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现阶段主要有两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这一条准确地反映了当时中国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主要的是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与此相匹配的,还有其它一些条款,如:
“第八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不可侵犯.国家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 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
   国家保护公民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
   国家允许非农业的个体劳动者在城镇街道组织、农村人民公社的生产队统一安排下,从事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同时,要引导他们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集体化的道路.”
这些条款,反映了当时的分配关系和个体劳动者的法律地位.在上建筑领域,这部宪法也对国家制度做了相适应的调整,例如,在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方面有: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以工农兵代表为主体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原选举单位和选民,有权监督和依照法律的规定随时撤换自己选出的代表.”
“第十三条 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以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巩固无产阶级专政.”
此外,宪法中还专门设有明确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惩治卖国贼以及叛国者的条款:
“第二条 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
  “第十四条 国家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镇压一切叛国的和反革命的活动,惩办一切卖国贼和反革命分子.”
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则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益:
“公民有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有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宣传无神论的自由.
  公民的人身自由和住宅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不受逮捕.”
以及:“公民有劳动的权利,有受教育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公民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控告或者口头控告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刁难、阻碍和打击报复.”
等等.
以上仅仅是对该宪法部分条款的摘录,当然不能反映出整部宪法的全貌.但足以以说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已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也已经初步建立起来.
实际上,这部宪法所表达的内容非常系统、完整,各个部分在逻辑上具有有机的联系,真实地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政治关系.可以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起到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并推动其发展的作用.特别是,这是一部真正代表中国绝大多数人民意志、具有非常广泛的人民民主、维护占中国绝大多数劳动人民利益的宪法,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1954年宪法是一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民主主义宪法,还不能称之为社会主义宪法).
再从形式上看,这部宪法发布程序合法,维护的国体政体、民主政治,提出的目标任务,所有要素齐全;语言和文字十分精炼,且在表述上又做到了通俗易懂,作为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一部真正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这也是十分难得的.
总之, 1975年宪法概括、浓缩了一段光辉灿烂的历史,其历史地位,是任何人都无法否定的,当然也包括张千帆.
接下来,我们再看一下1982年宪法.
先看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注意,这里删除了1975年宪法的第二条,“中国共产党是全中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工人阶级经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实现对国家的领导”的内容)
但是,事实上,从1975年宪法到1982年宪法,虽然有增有删,总的条款增加,并在政体框架上恢复了国家主席设置(这种恢复存在一定问题,例如使国家领导核心趋于多元化,对党的领导是某种削弱,等等——由于牵扯内容过多,本文不作讨论),但在某些环节,出现了一些历史性的倒退,而不是进步.
只不过,现在的外部的“新八国联军”完全躲在幕后,暗中操作、指挥中国的“法律党”上窜下跳.
“法律党”之所以心甘情愿地在前台扮演提线木偶的角色,直接的原因,就是有许多违宪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是他们亲手炮制出来的.一旦追查起来,骨干分子罪责难逃,所以只能孤注一掷,做最后的拼搏.但关键还是背后庞大的利益集团——为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他们必然会全力以赴、拼死反对.公开唱赞歌,背后放冷枪;当面是人,背后是鬼——今后一段时间,人世间一切阴谋诡计、政治丑行、鬼域计俩,只要有利于达到他们的目标,都有可能施展出来,让人防不胜防——因此,完全可以预料,今后的斗争将空前地激烈.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追究一切违宪行为”所要面对的最大障碍.
“追究一切违宪行为”!——这句话的份量实在太重了!
可惜现在几乎所有的左派领军人物尚未完全领悟这句话的含义.还有那些一心一意希望回归社会主义、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劳动人民群众,目前只能埋头于生存的苦斗当中,也许根本就没有听到过这句话.倒是那些被利益集团推到前台的“法律党”,比起劳动人民大众要敏感得多.
他们当然清楚“追究违宪行为”的含义.
重庆打黑的过程,已经告诉了他们,共产党只要依靠人民群众,就仍然有力量摧毁他们惨淡经营三十年编织成的“黑网”,打破他们以法乱政、夺取政权的千秋大梦.这让他们如丧考妣、痛入心扉.所以,“法律党”的党魁及徒子徒孙集体跳了出来,利用与他们同流合污的媒体,想通过捕捉打黑过程中的某一点瑕疵(没有瑕疵就捏造事实、编造谎言、制造“瑕疵”),用“程序正义”一类武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企图彻底否定重庆打黑的意义,置薄熙来于死地.
但依本人看,从张千帆近期的表演判断,“法律党”倾巢而出,群魔乱舞,杀气腾腾,直指重庆,除了杀鸡儆猴,还颇有一些声东击西的味道,其真正目标不完全在重庆,而在北京.
还有三个月时间,中国新一届人大——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将在北京召开,届时可能又会涉及修宪问题.因此,“法律党”以及他们背后共产党内大人物,也包括远在海外的金融寡头、政治集团,真正的目标,除了中国政府中的职位,就是中国的宪法:如果修宪“成功”,将三十年时间在中国搞私有化所取得的“成果”用宪法固化下来,再把完全彻底颠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目标隐蔽地写入中国宪法,中国回归社会主义的道路上将出现极大的障碍——各种法律障碍,而不是某种程序上的障碍.人民群众要强行突破这种法律障碍,面对的只能是警察和军队,真正的敌人则洋洋得意地站在旁边看台上,笑看你们如何骨肉相残,而自己毫发无损.一旦他们修宪成功,习近平的“追究违宪行为”也就失去了依据,或者完全改变了味道,有可能彻底失败.
从目前形势来看,“法律党”的存在,确实是中国当前政治生活中一个极大隐患.要和既得利益集团争斗,当然免不了先要和“法律党”过招.习近平的“追究违宪行为”,也肯定会受到“法律党”的公开拦阻.按他们的意愿修改宪法,应当是他们近期的主要目标.
由于目前形势下,习近平不大可能利用群众的力量,采取类似于薄熙来路线的行动——毕竟有些大领导仍然在台上.如果过了三个月,在政府换届之后,局面仍无改观,且宪法向不好的方向做了再次修改,接下来,所有的事情仍然像以前一样永远只是在“体制内”兜圈子,精英仍然牢牢把持住“民主”和“媒体”——以便发挥富人用金钱指挥的“言论自由”,劳动人民真正的言论自由继续被扼杀,人民群众更难参与中国民主政治.这种状态持续下去,“法律党”终于没有出现土崩瓦解的迹象,就说明习近平很可能已经完全被“法律党人”制造的“绳索”束缚住了手脚(就像苏联分裂前,几个反对戈尔巴乔夫分裂联邦的前共产党领袖、政府高官,想用军事手段制止戈尔巴乔夫的分裂,又处处考虑是否违宪、总统授权,战战兢兢、束手束脚,仅仅因为坦克车压死了几个年轻人而阵脚大乱,终于被叶利钦趁虚而入,遭到完全失败),这样,用不了多久,“法律党”的图谋就有可能全部得逞.人民群众再要突破宪法中新制造的法律障碍,无比困难.
这预示着,也许用不了十年,在习近平任期内,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中国就有可能会被彻底消灭,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也有可能会被完全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法西斯专政替代.到那时,1975年宪法所给的“四大”这一和平的民主武器会自然失效,退出历史的舞台.
但中国人民不可能忘记曾经在中国当家作主、扬眉吐气的日子——虽然只有短暂的几年,却早已刻骨铭心,因为那几年已经告诉了中国人民,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并不仅仅是一种美好的神话,完全可以成为活生生的现实.
所以中国人民绝不可能放弃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永远像狗一样夹着尾巴、屈辱地生活.这么一来,武装夺取政权将是中国人民复兴社会主义的唯一选择.此后所出现的将是一幕原本可以避免的、极不应当出现的、极其惨烈的情景.
十年时间并不长久,现在还活着的六十岁以下的人中大部分,也许能看到那种凄惨局面:山河破碎、骨肉相残、流离失所、异族入侵、国破家亡、尸骨遍野、血流成河…….但为什么一定要等到那一天呢?
所以,请务必注意,在眼前这段时间,一定尽量抽点时间花些精力研究中国的宪法,熟悉中国的宪法,不要等到“法律党”和西方“宪政派”在共产党内某些代理人的配合下,按他们的意愿修宪成功,到那时一切对社会主义的反动都会披上合法的外衣,人民将彻底失去宪法这件最重要的武器,再要回归社会主义将无比艰难,甚至会付出血的代价;“社会主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变成中国人民的梦魇.
事情已经非常紧迫,只有很短的准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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