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美国制度中的三权分立,三权是如何相互制衡的?
美国制度中的三权分立,三权“完全平等,相互制衡”,“每种权力都有限制另外两种滥用的职能”.那么三权是如何相互制衡的呢?比如说我知道,国会可以以弹劾等诸多形式限制总统,总统可以以“搁置否决权”等形式限制国会的权力;总统对司法权的制约表现在联邦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命受总统控制,联邦高院可以以违宪审查的形式限制总统的权力,所以,联邦高院和国会的权力,即立法权和司法权是怎样进行相互制约的?
美国制度中的三权分立,三权“完全平等,相互制衡”,“每种权力都有限制另外两种滥用的职能”.那么三权是如何相互制衡的呢?比如说我知道,国会可以以弹劾等诸多形式限制总统,总统可以以“搁置否决权”等形式限制国会的权力;总统对司法权的制约表现在联邦最高法院的人事任命受总统控制,联邦高院可以以违宪审查的形式限制总统的权力,所以,联邦高院和国会的权力,即立法权和司法权是怎样进行相互制约的?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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